日前,辽宁发布关于落实国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车龄8年及以上的老旧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台车可补贴8万元;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每台车可补贴4.2万元。 据介绍,目前,辽宁省城市公交车(除大连)保有量17000余台。其中,车龄8年及以上公交车6000余台,车辆车况老旧、故障较多,新能源车辆也亟需更换动力电池。此次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通过给予相应补贴,将有效缓解公交客运企业更新车辆及动力电池的资金压力,助力我省公交行业实现服务水平提升、车型结构转型、节能环保发展。 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范围为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若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购买车型应被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每台车补贴8万元。 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则要求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在2024年1月1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每台车补贴4.2万元。实际更换动力电池购置价格低于4.2万元的,据实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拟申请补贴资金的公交企业,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此外,各地不得要求将公交车和报废动力电池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各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