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实施满1年,这场惠及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保障改革正释放出强劲动能。5月13日,“沈阳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优化政策服务举措”新闻发布会召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做新闻发布。 今年已有15582名灵活就业人员共享“住有所居”红利 李露萍在发布会上披露,今年以来,沈阳已经有15582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开户规模占同期新增缴存职工的32.37%,累计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6笔、2561.6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外延效用初步显现。 “以前总担心租房支出挤占创业资金,现在每月能多提800元公积金,还能用商贷月供自动扣划功能。”在沈阳从事自媒体创业的李女士,成为今年全市第15582名享受公积金新政的灵活就业人员。 五大升级:住房保障进入“精准滴灌”时代 李露萍介绍,近期沈阳又优化了三项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和二项服务举措,住房保障进入“精准滴灌”时代。 一是分类调高租房提取限额。租房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上限由1400元/月/户调整至1600元/月/户;已婚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上限由2200元/月/户调整至3200元/月/户。租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4000元/月/户。 二是扩大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范围。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青年人年龄界定标准,由35周岁(含)以下提高至40周岁(含)以下。 三是优化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优化的二项服务举措包括实行差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和增加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合作银行。 沈阳对偿还公积金贷款政策和业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在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还贷额时,系统将按照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和还贷银行卡顺序依次扣划当月应还资金,为借款人提供更加方便灵活的还款方式。以前,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只能从职工的一个账户,一次性全额扣划整期的还贷资金。现在实行差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后,支持从职工家庭多个账户,分次扣划当月的还贷资金。 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合作银行,由原来的6家增至8家。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盛京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办理住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人,可签约每月“无感”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福利满满:低息贷款+灵活缴用+利率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讲核心的政策优势体现在哪里?对此,李露萍介绍,沈阳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从住房贷款、灵活缴用、缴存收益等方面做出了突破。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是灵缴制度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讲最大的制度优势。以往灵活就业人员购房只能选择商业银行贷款,按目前的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水平来看,以60万30年的贷款为例,建缴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利息支出可减少4.52万元。 第二个优势是“灵活缴用”。缴费标准可根据收入水平灵活确定,每月最低210元、最高6888元;缴费标准可根据收入情况随时调整;缴存频次可按收入周期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存;因收入中断不能按期缴存可办理补缴;不愿继续缴存在没有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随时注销账户提取存储余额,全面满足灵活就业群体“进、退、调、缴、用”的不同需求。 |